關於積分的重要通知
作為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(COVID-19) 的特別措施,我們將從 2020 年 4 月起對以下幾點做出回應。
1. 2020年4月積分過期的客戶:我們將重新贈送已經過期的積分,並將過期日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(星期四)。
2. 計劃在2020年5月後積分到期的客戶:積分到期日將順延至2020年12月31日(星期四)。
謝謝您的合作。
作為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(COVID-19) 的特別措施,我們將從 2020 年 4 月起對以下幾點做出回應。
1. 2020年4月積分過期的客戶:我們將重新贈送已經過期的積分,並將過期日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(星期四)。
2. 計劃在2020年5月後積分到期的客戶:積分到期日將順延至2020年12月31日(星期四)。
謝謝您的合作。